臺北市政府今年一到三月,針對一百一十四家老人安養及長照中心,進行抽檢,一共稽查三十九家,結果有十二家不符合老人福利法及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,也有七家違反消防法,已經有十家改善完畢,目前還有內湖區的「瑞安老人養護所」、及北市公辦民營的「臺北市陽明老人公寓」,改善期限到這個月十五號、及三十號,如果複查不合格,將處五到二十五萬元不等罰款。(林麗玉報導)
去年台南署立新營醫院北門分院附設老人養護中心發生大火,引發各縣市對於老人護理之家的公安重視,臺北市法務局也邀集消防局、衛生局、社會局等局處聯合稽查,一共稽查三十九家臺北市公私立老人安養或長期照顧中心,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說,這次稽查,一共查出有十二家不符合老人福利法等相關法規,另外還有七家違反消防法,臺北市社會局老福科股長楊瑞蓮說,已經有十家改善完畢,目前還有內湖區瑞安老人養護所及士林區臺北市陽明老人公寓,還在改善期限內,如果沒有完成改善,將可以依照老人福利法子法「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」,開罰五萬到二十五萬不等罰款。
另外這波稽查,還有七家違反消防法,包括私立豪門長照中心滅火器配件損壞及數量不足、還有出口標示燈拆除;松園老人長照中心每一樓層明顯位置沒有標疏散緊急出口;一心老人養護所滅火器滅火效能值不足等,都已經限改完成。而這次稽查十二家不合格名單,其中社會局所轄北市府公辦民營的「臺北市陽明老人公寓」不合格項目高達四項。
(照片由臺北市法務局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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